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證件上的經營范圍怎么填寫?
更新時間:2024-07-12 17:39 ???? 發布時間:2022-11-04 ????
眾所周知,如果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經營范圍填寫過多,審核時間會很長,大大延誤了企業的經營時間,得不償失。如果業務范圍填寫過少,后期業務發展,可能需要重新申請證書。因此,填寫業務范圍已經成為一個更重要的項目。怎么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591號),國家安全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環保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鐵路局、民航局制定了《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自2015年5月1日起生效。《危險化學品清單(2002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品清單(2002版)》(2003年第2號)同時廢止。
自2015年5月1日起,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應當按照《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的規定取得有關行政許可證。所有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的危險化學品,必須申請危險化學品營業執照,并持有許可證經營。您可以根據您的業務分析和整理危險化學品目錄,也可以選擇聯系匯域國際的在線客戶服務來回答您的問題。
由于《危險化學品清單》(2002年版)和《危險化學品清單》(2015年版)中列出的危險化學品的具體名稱不一致,在申請《危險化學品營業執照》時需要仔細檢查申請產品。危化品經營許可證代辦,為避免在申請過程中遺漏,請咨詢專業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