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有哪些
更新時間:2024-07-12 17:39 ???? 發布時間:2021-12-29 ????
危險貨物經營許可證的申請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建筑的設計防火規范(GBJ16)、《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庫房防火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必須經**消防機構驗收;
2.經營條件.儲存條件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GB18265).《一般危險化學品儲存通則》(GB15603);
3.單位主要負責人及主管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經過專業培訓,并通過考核,獲得上崗資格;
4.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5.有本單位的緊急救援預案。
二、申請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自行選擇有資質的安全評估機構,對其經營狀況進行安全評估。
三、安全評估機構應就申請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是否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逐一進行評估,并出具安全評估報告。
四、申請甲、乙營業執照的單位,應當向省、市發證機關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二)安保評估報告;
(三)經營儲存場所建筑消防安全驗收文件復印件;
(四)經營和儲藏地點.設施產權或租賃證副本;
(五)單位主要負責人、主管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業培訓合格證復印件;
(六)安全管理體系及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申請危險品經營許可的企業有哪些。
1.經營爆炸物品的企業。
2.經營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業務。
3.經營可燃液體的企業。
4.可燃性固體、自燃物及遇濕、易燃物品的經營。
5.企業生產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6.經營有毒物質的企業。
7.經營腐蝕物品的企業。
8.經營石油產品的企業。